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7-09 11:08 信息来源:嘉兴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黄玲玲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嘉北街道友谊社区新居民积分学生就读友谊小学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政策的实施情况

嘉兴市始终将保障新居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作为重要民生工作。自实行积分入学政策以来,我市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入学管理机制,2025年,“为持有居住证的农民工随迁子女100%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已列入省、市民生实事项目,我市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明确要求各区统筹教育资源,优先保障新居民子女就学需求。目前,秀洲区、经开区均严格执行积分入学政策,并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学位分配方案。

二、关于友谊社区新居民子女就近入读友谊小学的保障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友谊社区新居民子女因行政区划限制无法就近入读友谊小学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秀洲区教体局和经开区民生事业部了解情况。

2024年两区学区范围划分情况为,秀洲区友谊小学学区范围为友谊社区、花园社区(花园小区、东升苑)、金域兰庭,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禾新实验学校(良秀校区、万历社校区、平东校区)施教区范围为嘉兴经济开发区区域,包含城南街道、嘉北街道、塘汇街道、长水街道。友谊社区属于嘉北街道,因此在友谊社区的适龄儿童,友谊小学学位紧张的情况下可以入读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禾新实验学校。

2024年友谊小学秋季阳光招生公告明确提出,招生学区范围包含友谊社区,录取顺序为先保障学区内户籍生,再保障秀洲区户籍生。同时,在录取顺序第8批中明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学校学区范围内有实际入住的产权房,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新居民随迁子女(此部分学生需7月13日到学校现场登记):①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学区范围内取得一年及以上签注并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已在市本级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及以上。”

    根据政策及学区划分情况,在友谊小学学位空余的情况下,该校应当保障符合条件的新居民随迁子女入学。2025年,《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阳光招生入学(园)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58号)明确“不得以家长缴纳社保情况等作为随迁子女入(转)学的前置条件”,因此有更多的随迁子女可以入读友谊小学。

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中,秀洲区教体局将按照文件要求按批次做好友谊小学新生入学工作,若还有空余学位,将和经开区民生事业部进一步对接,统筹考虑学位资源,确保友谊社区内新居民子女的就学需求得到及时响应。

三、下一步优化措施

为进一步提升政策实施效果,切实解决新居民子女就近入学问题,我局将重点关注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督促各县(市、区)积极做好公办学校学位摸底工作,优先向学位紧张区域倾斜资源,对友谊小学等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统筹考虑学位资源分配和使用,最大限度满足就近入学需求;二是优化积分入学服务简化申请流程,推行线上材料提交和审核,为家长提供便捷服务;三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社区、学校等多渠道发布学位信息和入学指南。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