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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7-09 11:25 信息来源:嘉兴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沈晓丽代表

您在市人大九届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统一全市的中小学生校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教育系统以保障学生切身利益为宗旨,加强中小学校服采购管理,确保选用采购公正透明、质量达标,努力让学生和家长满意放心。具体工作如下:

一是家长深度参与选用过程。我市遵循“两个自愿”原则,即学校自愿开展、学生和家长自愿购买,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与监督权。学校秉持“适宜、实用、够用”理念,按规定与家委会或家长代表沟通及市场调研基础上集体决策,明确校服采购需求,并获超三分之二家长同意后方可进入采购环节。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代表组成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校服选用、采购及监督工作,其中学生与家长代表占比不低于80%。

 

二是公开透明遴选供应企业。充分发挥家委会的参与及监督作用,及时公开校服选用采购信息,自觉接受家长与社会监督。自2024年11月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后,学校严格遵循《浙江省中小学生校服采购流程指引》完善采购程序、选定校服供应商。同时,全程公开采购信息,确保流程透明公正、操作规范有序。

三是强化校服质量监督管理。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明确校服执行标准,要求校服安全与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校服质量抽查,推行“明标识”、“双送检”制度。健全问题校服退赔和惩处机制,及时处理质量、服务投诉,并严格依照采购合同约定退赔,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建立校服评价反馈机制,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采纳合理意见建议,公布调查结果并作为评估供应商重要依据。

四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2025年,整治利用购买校服谋利问题列入全国集中推进的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之一。结合学校实际,我局制定《2025年全市中小学利用购买校服谋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治重点,压实压紧属地责任。同时,开展“四不两直”检查和自查自纠,全面排摸我市各校在校服数量、定价、供应商选择等方面情况,基本排除价格虚高和垄断采购等问题。坚持“专项整治”与“常态治理”同频发力,修订完善校服采购实施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校服管理工作制度,落实校服选用采购管理主体责任。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一方面,针对学校管理人员、家委会代表等相关主体,开展专业化培训,深度解读政策法规与采购流程,确保校服管理各环节严格依规执行;同时,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市场调研,及时优化管理策略,以充分满足学生与家长的多样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