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22号建议的回复
韦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利用在嘉兴高校资源的建议》(222号)收悉。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会同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等单位认真研究,结合现有工作基础和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组建嘉兴高校联盟,促进高校师生合作与资源共享”的建议
市级多部门联合拟探索建立高校发展联审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嘉兴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发挥各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对高校在学科设置、人才引进、招生计划、综合考核等方面加强联动联审,统筹引导优化我市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出台全时双聘政策,教师兼职报酬归个人所有且不计入派出单位绩效总量,保留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权利;市科技局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财政资金购置的3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100%接入省共享平台(在嘉高校共享率80%),同步修订《嘉兴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支持高校联合申报市级实验室。市经信局内设“未来产业处”(加挂人才工作处牌子),协调全市产业人才与高校资源一体化推进。下一步,我市将加快完善高校发展联审机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联审范围、程序和各成员单位职责,力争年内启动试点。
二、针对“加大科研投入与分类评价,举办科研成果展与奖励机制”的建议
构建财政保障新模式,建立“生均定额+专项资金+其他补助”体系(2020-2025年高等教育累计投入66.29亿元),整合科技、人才资金设立高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实施分类分档绩效指标与竞争性分配;优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鼓励高校联合申报。制定研究型(基础前沿)与应用型(技术服务)高校差异化评价标准,评选“科研特别贡献奖,专项资金适当向倾斜产教融合项目倾斜。支持高校创新发展,对事业单位创新发展涉及的有关收入分配项目包括高层次人才年薪超过规定标准部分、科研经费绩效奖励、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承担横向项目劳务报酬等,实行绩效工资核定总量外单列管理。截止目前,市经信局会同我局已遴选共建25家市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依托特色产业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评选产业转化项目。支持重点青年创业平台建设,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落地奖励。鼓励各高校定期发布标志性科研成果,形成成果池,结合高校发展资金设立情况,表彰产业学院及工程师中心优秀项目。 下一步,将细化落实高校分类评价标准,做好“科研特别贡献奖”评选,优化分配激励政策,重点以专项资金支持产教融合项目。
三、针对“深化高等教育资源共享”的建议
支持新型研发机构集聚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实施“校企博士共享工程”升级版,鼓励新型研发机构与我市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两两之间共育、共用、共聘、共管博士。推动创新联合体建设,支持加西贝拉组建市级“高质涡旋压缩机数字化检测”联合体、正泰新能建设省级“高效光伏电池”联合体(实现省级联合体零突破);实施“校企博士共享工程”升级版促进人才共育共用;市经信局扩充产业人才蓄水池,以链主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为载体深化梯度培育。下一步,将深入推进校企博士共享工程,培育创新联合体,扩大高校文体设施开放,并推动大型科研仪器向中小微企业共享。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嘉兴高等教育事业的深度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