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问题编号五、三十四)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18 09:04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嘉兴市贯彻落实2023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嘉委发〔20249号)要求,我市已完成整改方案(问题编号五、三十四)整改工作,并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20244号)要求,开展整改销号,有关情况如下:

一、问题编号5整改完成情况

大气环境质量下滑明显。2022年嘉兴市空气质量优良率80.8%,同比下降9.3个百分点。20231-6月,嘉兴市污染天数累计30天,其中中度污染达到4天,空气质量优良率83.4%,全省排名倒数第三,PM2.5PM10浓度分别为31微克/立方米、56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上升6.9%16.7%2022年嘉兴市区臭氧浓度同比上升12.2%,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未达到二级标准

整改时限:20251231

整改目标:开展O3PM2.5“双控双减”工作,补齐大气污染治理短板,巩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整改完成情况

2024年,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27.2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6;同比改善5.2%,全省排名并列第2。空气优良率84.4%,全省排名并列第8;同比提升0.8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22025年以来,嘉兴市PM2.5浓度继续保持全省第6名,长三角前10名。

1.推进工业源污染治理,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级,累计创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AB级和引领性企业76家,数量全省第2。开展重点涉气企业提升改造工作,全市剩余5家热电企业完成SCR等高效脱硝工艺改造;钢铁行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万泰特钢已完成全流程改造,东方特钢已完成清洁运输、有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并承诺在12月底粗钢生产线停产;推进玻璃行业企业提高高污染燃料清洁化替代比率,嘉福玻璃已停产;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启动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天然气管道将于202512月底前完成建设;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拟于202512底前停炉并启动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强化扬尘源管控,加强煤炭、砂石等干散货码头扬尘污染防治,建成码头扬尘高位瞭望98路,累计发现并处置港口扬尘事件356起。开展道路积尘监测和在建工程督查指导,2024-2025年累计发布道路积尘简报14期,定期对市区在建工程开展巡查,对于扬尘管控不力的工地开展约谈指导。开展移动源专项治理,推进老旧柴油叉车淘汰及新能源替代工作,2024-2025年累计淘汰国二及以下非道机械2999辆。开展国三柴油货车限行,发布《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嘉政发〔202417号)。加强面源污染管控,严格落实秸秆露天禁烧要求,累计建成410路高位瞭望设备,在全省率先打通“141”基层综合治理平台,建立五级管理网络。

2.强化污染天应对能力建设,已印发《嘉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嘉环发〔202422号)。建立污染天气应对管控机制,常态化实施七日空气质量预报、每日空气质量公布、剩余超标容量提醒、每时污染物超标预警。充分运用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精准监测分析创新试点平台,提高污染天气精准预测预报水平,截至202512372小时等级准确率达89.6%

3.建立环境质量提质进位专班,印发《嘉兴市2024年空气质量改善攻坚行动方案》(美丽嘉兴办发〔20241号)、《嘉兴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嘉政发〔20251号)、《嘉兴市202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嘉美丽办〔20253号);定期发布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实施在建工地扬尘管控市级部门联动检查机制。强化各责任单位大气污染防治职责,将年度重点任务和环境空气质量完成情况纳入考核。

公示时间20251218日至20251224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2522357

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新气象路618

二、问题编号34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问题:部分工业固体废物随意处置、违规倾倒。桐乡市东安村非正规历史污泥填埋场于2003 年启用、2014 年停用,位置紧邻京杭运河杭州塘,填埋物主要为崇福污水处理厂处理纺织染整废水产生的生化污泥,填埋面积约38亩,填埋污泥量达 8.4 万方。

整改时限:20251231

整改目标:加快推进填埋场污泥处置各类报批手续,实施填埋场污泥清挖,有效缓减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完成情况

1. 完成污泥填埋场环境初步调查报告、详细调查报告、风险评估并通过专家评审;编制《桐乡市崇福镇东安村丁家桥港东侧-杭州塘南岸地块历史遗留固废整治项目》,对整治方案进行了初步设计,2024年1月通过桐乡市发改局审批;2023年11月对项目文物影响进行评估,2024年10月文物影响评估报告通过国家文保部门审批;同月,完成项目招标;2025年4月底涉及大运河保护范围内的项目设计方案取得浙江省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2025年5月至7月开展临建、截水沟施工、止水帷幕施等开挖前准备工作,2025年7月底启动污泥清挖及外运处置,2025年12月完成全部污泥清挖外运。

2. 印发《关于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联合检查的通知》,对辖区3家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专项检查,3家污水处理厂均按规范处置产生的污泥,未发现随意处置、违规倾倒。

3. 印发《关于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联合检查的通知》,督促城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规范污泥的收集运输、处置,依法依规落实污泥的贮存、

公示时间20251218日至20251224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2117631

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祥和路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