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26-2)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发布日期:2026-01-29 11:16 信息来源: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公示日期

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11日

反馈问题

嘉兴海宁市盐仓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超出纳管标准,出水在线监测数据失真。

整改实施主体

嘉兴市委、市政府

整改目标

海宁市盐仓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稳定达标,出水在线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

1.立行立改。经排查,进水化学需氧量超纳管标准原因为采样点位不合理,规范采样点位后,进水化学需氧量稳定低于纳管标准。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加强对上游排污单位执法检查,并依法依规对盐仓污水处理厂及其在线监测设备运维单位进行调处。盐仓污水处理厂更新进出水在线监控设备,并更换运维单位。海宁市投资12.98亿元,实施盐仓污水处理厂(16万吨/日)易地搬迁,建设杭海新区污水处理厂(20万吨/日),同时新建印染工业污水预处理厂(3万吨/日)。海宁钱塘水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完成海王、天明、红旗、长安4个主泵站 C0Dcr 在线监测设备安装。
2.举一反三。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做好全市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规范全市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在线监测工作;对全市37家污水处理厂开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针对全市环境执法人员开展污水处理厂监管及现场执法检查要点培训,并开展污水处理厂水质监测工作人员、在线监测设备运维人员专题培训。推进污水分质处理,全市建成工业污水处理厂6座,处理能力38.48万吨/日。
3.建章立制。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全市污水处理厂执法监管,联合印发《嘉兴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超纳管标准溯源排查机制(试行)》。严格落实《嘉兴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强化对排污单位日常执法监管和在线监测数据巡检,及时推送并核查废水在线监测数据超标问题线索,依法查处未按技术规范提供运维服务或运维服务中弄虚作假行为。

整改成效

针对该问题,嘉兴市通过上述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项整改工作,取得既定成效。一是通过排查超标原因、规范监测点位、更换监测设备等立行立改措施,盐仓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在线监测数据真实、有效、准确;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二是通过规范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管理、组织专项检查、开展业务培训等举一反三措施,污水处理厂水质监测工作人员、运维单位人员、监管部门人员专业能力和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三是通过联合印发溯源排查机制、定期开展抽查检查等建章立制工作,推动污水处理厂进水超纳管标准问题及时发现、快速整改;严格落实嘉兴市政府规章及实施细则,严厉打击在线监测领域相关违法行为,全市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更加规范。

整改验收 核查情况

2025年7月7日,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建设厅对该问题(编号26-2)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期间,现场踏勘了盐仓污水厂和上游部分污水排放企业,听取整改情况介绍,集中核查了相关台账资料,经核查组内部讨论,形成核查意见。根据核查情况,“嘉兴海宁市盐仓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超出纳管标准,出水在线监测数据失真。”问题(编号26-2)已落实全部整改措施,达到预期整改目标,具备销号条件。

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3-82117075

电子邮箱:277624600@qq.com

备注: 公众对整改情况有异议的, 可通过公示电话 、 电子邮箱进行反映。 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 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