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00002546445Y/2026-1010490202 文号: 嘉政发〔2026〕1 号
发布单位: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02-09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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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 02- 12 17:12 信息来源: 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1.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答: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2.最低工资标准有哪几类?

答: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3.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答:主要考虑我市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就业状况、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4.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何时起执行?

答:浙江省新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分别为:2660元、2430元、218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为:25元、23元、21元三档。我市选择确定第二档: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43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23元,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5.这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5〕23号),依法依规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6.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五险一金吗?

答: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含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7.加班费等工资项目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内吗?

答: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应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8.嘉兴市从2026年1月1日起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单位不履行,怎么处理?

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发生争议,按劳动争议有关规定处理。用人单位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或投诉。


解读机关: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处室:劳动关系处(信访处)  联系电话:0573-83837056


作者: 四处

信息来源: 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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