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00002546445Y/2026-10105125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文号: 嘉政办发〔2026〕11号 发布机关: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03-17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6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9 14:50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26年度嘉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决策实施满一年,各承办单位应当按规定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

附件:2026年度嘉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度嘉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决策主体

法律政策依据

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1

嘉兴市“十五五”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

发展规划

市发展

改革委

市政府

《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

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决策程序。

2026年12月底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

新车上牌

“一件事”改革

市公安局

市政府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开展新车上牌“一件事”改革措施试点的通知》(公交管〔2025〕327号)和《浙江省公安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新车上牌“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公通字〔2025〕22号)

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决策程序。

2026年9月底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3

嘉兴市进一步加强低收入

人口救助帮扶

的实施意见

市民政局

市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7号)。

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决策程序。

2026年6月底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4

嘉兴市历史

文化名城保护

管理办法

市建设局

市政府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决策程序。

2026年12月底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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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七处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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