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400MB1731614C/2026-1010487329 | 发布机构: | 嘉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发文日期: | 2026-02-10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 关于公开征求《嘉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嘉兴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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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2-10 09:37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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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5〕42号)《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浙退役军人厅发〔2026〕3号)精神,确保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落实到位,结合《嘉兴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细则》(政府令第34号)及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等规定,我局联合市财政局起草《嘉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嘉兴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3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人:刘岗,联系电话:0573-82296092,联系地址:嘉兴市中山东路922号。
附件:嘉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嘉兴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调整嘉兴市本级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起草说明.doc
嘉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2月10日 关于公开征求《嘉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嘉兴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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