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
索引号: 002546445/2021-423505 文号: 嘉政发〔2021〕34号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FC00-2021-0008 成文日期: 2021-12-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政策解读>>
图文解读>>
发布日期: 2022- 01- 18 09: 21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市司法局对2021年6月30日前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48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八届市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393件,宣布失效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33件,废止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60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93件)

2.宣布失效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3件)

3.废止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60件)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政发〔2021〕34号.doc


作者:

信息来源: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