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6445/2024-474599 | 文号: | 嘉政发〔2024〕21号 |
发布单位: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11-07 |
【文字解读】《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和2024嘉兴马拉松举办期间对小型航空器及空飘物采取临时性管理措施的通告》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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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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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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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当前,无人机快速普及,但“黑飞”“乱飞”事件屡禁不止,给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已经成为安全防范的重点之一。在大型活动期间,比如杭州亚(残)运会、成都大运会等,加强空域管理,对“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飞行管控是通用做法。 二、制定依据 总体以《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为遵循。 三、主要内容 (一)关于发布主体。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保障国家重大活动以及其他大型活动的,在临时增加的管制空域生效24小时前,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公告,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和承担相应职责的单位发布航行情报。《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有权限在重大活动筹备、举行期间以及延后期限内,通过事先向社会公告的方式,设定管控时间和管控区域。 (二)关于管控对象。“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并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无人机、飞艇、航空模型等无人驾驶航空器,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没有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航空模型、孔明灯等。 (三)关于管控时段和区域。 1.乌镇峰会。根据峰会举办时间节点和安保需要,管控时间设定为2024年11月19日零时至2024年11月22日17时,管控区域设定为桐乡市全域,如下图所示: 2.嘉兴马拉松。根据马拉松举办时间节点和安保需要,管控时间设定为2024年11月24日零时至2024年11月24日15时,管控区域设定为嘉兴市本级行政区域全域,如下图所示: (四)关于处罚措施。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法律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在上述管控时段和区域内飞行以及改装无人驾驶航空器可能危及公共安全,或者擅自改变、破坏无人驾驶航空器电子围栏等违法行为,依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也可以依照《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解读机关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嘉兴市公安局、嘉兴市体育局 解读人:连永刚、蒋阳 政策咨询电话:0573-81292211、0573-89976381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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