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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45362/2024-465814 文号:
发布单位: 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03-12

《嘉兴市司法局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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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 03- 12 15: 00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嘉兴市司法局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的通知》(嘉司发〔2024〕3号,以下简称《通知》)已于近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司法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关于规范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水平和保险行业理赔服务水平,共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嘉兴市司法局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工作措施、组织保障三大方面。

(一)总体要求方面:明确通过健全完善科学管理、统一规范、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工作机制,规范开展涉及保险理赔(以下简称涉保)司法鉴定工作,切实提高司法鉴定行业、保险行业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市涉保司法鉴定工作的满意度。

(二)工作措施方面:主要提出了规范涉保司法鉴定委托行为、规范涉保司法鉴定执业行为、规范保险机构参与涉保司法鉴定工作、增强工作协同联动四个方面,具体包括提倡共同委托鉴定、规范单方委托行为、规范涉保司法鉴定的重新鉴定、强化重鉴结果运用、坚持司法鉴定中立性原则、严格执行司法鉴定程序和技术标准、做好保险机构派员到场见证工作、严格遵守司法鉴定程序规则、进一步规范涉保理赔工作、提高对司法鉴定意见审查能力、建立通报交流机制、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职能协同联动等13项具体工作措施。

(三)组织保障方面:提出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完善机制,强化协同;加大督考,加强引导等三个方面内容。

三、施行时间

意见自2024年4月15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嘉兴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573-83850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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