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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46445/2025-394934 文号: 嘉政办发〔2025〕14号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FC01-2025-0006 成文日期: 2025-04-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嘉兴市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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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 05- 06 09: 48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25年嘉兴市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嘉兴市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家、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力争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5%左右,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促进居民增收

(一)保障就业稳定。通过精准化分类帮扶、拓展就业渠道等方式,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万人以上,为7.8万以上重点群体提供就业帮扶。深入实施技能创富行动,探索推动企业建立超额利润与技能人才共享机制,培育“以技提薪”制造业先行企业500家。发挥国有企业就业引领作用,开展“禾国企同行”集中统一招聘行动。依法严惩恶意欠薪等违法失信行为,推进“安薪在嘉”欠薪治理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设局、市国资委,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下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和各县〔市、区〕政府均为责任单位,不再列出)

(二)鼓励投资创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创业,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新引进大学生10万人。落实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税务局)

(三)加强技能培训。推动技能培训基地、站点实现全市县城和中心镇全覆盖,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达到35%。精准赋能大国工匠培育对象,组织市级职业技能竞赛100场以上,开展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10万人次以上,帮助至少2000名职工实现技能等级晋升。(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

(四)增加居民收入。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增加金融产品供给,提供优质理财产品和服务,推广消费品“以旧换新”专属信贷产品,丰富线上消费金融业务种类。深入实施乡村运营“双百双十”行动,推动63个乡村运营重点村丰富业态、吸引消费。利用闲置宅基地及农房发展“新乡邻公寓”“蓝领公寓”等,打造庭院经济、民宿经济、房东经济等农业新业态,年内新增盘活闲置农房2500宗以上。(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民银行、嘉兴金融监管分局)

二、推进居民减负

(五)加大生育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孕产补助、育儿津贴、医保参保补助。加强儿科服务供给,加大综合医院夜间儿科门(急)诊开放力度。支持桐乡市等地探索在文化旅游、商贸消费等领域发放婚庆、托幼消费券。推动嘉善县做好普惠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六)推广优学优教。为持有居住证的农民工随迁子女100%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新增公办普通高中新生学位1600个。将托班招生纳入幼儿园招生计划,支持开设托管班、暑假班、寒假班。充分发挥嘉兴大学、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教育、职业教育对就业的支撑作用,围绕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产业领域开展针对性培训教育。(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七)优化医疗保障。免费开展全市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为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为适龄女生免费接种二价HPV疫苗。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分析,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标准。(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三、扩大大宗消费

(八)改善住房消费。深入推进“好房子”建设试点、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工作,适时优化容积率指标核算规则,积极申请纳入全省高品质住宅试点。鼓励各地精准施策,用足、用好“房票”政策,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推动落实缴存人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住房交易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农村自建房按规定翻新、翻建。积极争取专项债用于土地储备、收回收购闲置房地产用地、片区开发等。(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积金中心、市税务局)

(九)便利汽车消费。落实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推广上门取车、网上回收、免费拖车等便利化服务。探索组建二手车交易结算中心,支持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实现二手车交易一站式办理。新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1700个以上。深化“嘉警·抵押快办”集成改革,上线机动车号牌夫妻间变更登记等8项“云办理”业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

(十)推动以旧换新。制定《嘉兴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优化补贴申领手续。家电消费补贴扩围至24类以上,一级、二级能效家电分别按销售价格的20%、15%补贴,最高补贴2000元/件。家居换新扩围增加普通成品家居品类,按照省级标准给予补贴,最高补贴2000元/件。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予以新车实际销售价格的40%补贴,最高补贴1200元/件。购买单品售价6000元(含)以下手机、平板(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按销售价格的15%补贴,最高补贴500元/件。个人消费者购买用于其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的特定物品和材料,按实际购买价格的15%补贴,每位消费者且每套房最高补贴2万元。购买适老产品,按物品和材料购置成交价格的30%补贴,最高补贴3000元/件,每户最高补贴2万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

(十一)加快设备更新。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相关政策,支持住宅老旧电梯、物流、文旅、安防等设备更新。更新15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700台,报废老旧营运船舶80艘以上,新增更新新能源公交车60辆。加大融资租赁支持设备更新力度,争取年末融资租赁资产余额达到40亿元。(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嘉兴金融监管分局)

四、增强消费活力

(十二)提升生活服务。持续培育省级智慧商圈,支持友谊街创建“百县千碗”美食街区,加大餐饮等服务消费券发放力度,参与“味美浙江”餐饮消费欢乐季等活动,举办促消费活动200场以上。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20个以上,加快配齐便民生活圈和城市社区内购物、餐饮、家政、维修等居民服务网点。(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三)举办体育赛事。持续推动赛事经济,加快嘉兴时尚体育中心大型体育综合体等项目建设,举办国际级体育赛事不少于2场、国家级体育赛事20场以上、市县联动赛事100场。(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十四)激活演艺经济。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不少于100场,其中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不少于3场。制定营业性演出奖补政策,对单场观众规模达到2万人次以上的演唱会、音乐节等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给予主办单位奖励。支持社会力量组建交响乐团等专业文艺团体。鼓励海宁市等地积极招引知名演出经纪机构落户。推进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审核“一件事”办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可售(发)票数量限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十五)做优古镇经济。实施“中国古镇看嘉兴”品牌塑造与传播三年行动,支持乌镇培育世界级旅游度假区,提升西塘、濮院、盐官、沈荡等古镇影响力。实施“中国古镇看嘉兴”全球影响力计划,承办第六届长三角一体化古镇发展大会,加大在国际主流社交媒体平台上运营推广力度,拓展境外客源市场。发放“中国古镇看嘉兴”住宿消费券。(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十六)培育银发经济。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扩大适老产品供给,全年全社会适老化改造投入不少于5300万元。以南北湖、梅花洲、云澜湾等景区康养资源为特色,策划推出老年人精品旅游线路。拓展老年旅游保险业务品类,优化老年人意外伤害险承保理赔流程。60周岁以上老人办理“爱心卡”累计达到30万张以上,优化助餐、助洁、助急等服务。规范老年保健品市场,依法严厉打击保健品虚假宣传行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嘉兴金融监管分局)

(十七)创新文旅融合。发布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之路等“城乡融合看嘉兴”文旅精品线10条,推出“浙里田园”等乡村休闲农业精品线7条以上。推进海宁市周王庙、五彩姚庄、南北湖无人机表演等低空旅游项目,开通城际低空载人航线4条以上。大力宣推“诗画浙江·文旅惠民卡”,推出各类文化旅游套餐。针对大型体育赛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等,探索推出凭“高铁票”享景区优惠等政策。推动首批3个开放式服务区建设,嘉绍大桥服务区西区年内实现开放式服务区功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五、提升消费品质

(十八)壮大新型消费。积极探索直播电商、即时零售等新型消费业态,新增皮革、羊毛衫等产业直播相关企业100家,培育“绿色直播间”30个。加快推动老字号焕新,发展壮大历史经典产业,鼓励老字号进驻嘉兴南湖机场、嘉兴火车站、南湖景区等。制定微短剧产业发展政策,整合南湖视听谷、中国(浙江)影视产业国际合作实验区海宁基地等园区资源,培育大视听产业基地。支持首店、首发、首秀、首展,引进首店20家以上,对引进的高能级首店给予相应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九)焕新市集活力。提升文旅市集“微地标”吸引力,打造2—3个具有全省示范引领作用的共富市集。持续办好“一起来嘉游·月河缤纷夜”文旅夜市,全年举办文旅市集10场以上。通过举办桃花汇、槜李文化等活动,打造嘉兴市特色小吃美食市集。持续开展工厂店促消费活动,支持传统特色产业企业在少年路等区域开设工厂店。启动特色消费街区建设,重点打造特色消费街区7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发展会展经济。办好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推动全市域承接峰会红利。举办“互联网之光”博览会、乌镇健康大会等系列展会赛秀750场以上。举办农博会、婚庆展、车展、家装展等大型重点展会10场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二十一)倡导健康消费。发展健康体检、医疗美容、运动康复、母婴照护、“中医药+”等“商业+医疗”融合业态,加快推进双溪湖蓝丝带康养中心、秀湖颐养院等项目建设。优化医保支付服务,将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使用范围从本人及直系亲属扩大至近亲属,推广“浙里云药房”购药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六、优化消费环境

(二十二)推进消费设施建设。加快南湖天地二期、湖滨高星级酒店等文旅、商贸领域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推进5G网络深度优质覆盖,累计开通5G基站2.5万个。完善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覆盖率达到90%。推动城乡无人机运输和城市出行与物流服务自动驾驶先导应用国家级试点建设,加快建设南湖区无人机测试场等低空基础设施项目。推动嘉兴港进境冰鲜水产品、肉类等4个指定监管场地投入使用,打造华东地区最大的冷链储存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嘉兴海关、市邮政管理局)

(二十三)鼓励休假和疗休养。加大带薪休假力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大力支持年休假应休尽休,推广夫妻共享育儿假。鼓励各级工会加大一线职工疗休养活动组织力度,推动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积极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带动全市职工疗休养10万人以上。开展异地职工疗休养互动活动,吸引市外职工到嘉兴市疗休养。(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

(二十四)推动入境消费。试点开展外国人出入境身份信息核验,优化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办理。提升支付便利化水平,实现境外银行卡受理、移动支付等服务覆盖90%以上五星级饭店和重点文旅场景。开展入境旅游定制化宣传推广,推出英语版嘉兴旅游指南,对10人以上过夜的入境旅游团组给予相应奖补。建设南湖机场境外来宾综合服务中心,为境外人员提供出入境、支付、通信、文旅等入境首站服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外办、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人民银行)

(二十五)赋能放心消费。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动态培育放心消费商圈和高速公路服务区60个以上,放心商店、网店、餐饮等2.4万家以上,线下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承诺单位1.05万家以上。创新建立不正当牟利性投诉举报处置机制,开展预付卡市场专项整治,规范预付式消费。(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嘉兴金融监管分局)

七、完善支持政策

(二十六)减少消费限制。支持有条件的景区、博物馆等场所逐步延长开放时间。进一步加大对商业外摆、户外消费等城市小微经济活动的支持力度。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开放1万个错时共享车位。对大众消费场所实行“无事不扰”,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性检查,禁止乱设、滥设摄像头,加强消费者人脸、支付、行迹等隐私信息保护。(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机关事务中心)

(二十七)强化政策保障。开展市级层面现行消费领域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推动与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有收缩性、抑制性的存量政策有序废改。按要求开展服务零售统计监测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

(二十八)健全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强化协同配合,加大政策创新支持力度,合力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各县(市、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因地制宜采取切实举措,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省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遵照执行。

嘉政办发〔2025 〕1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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