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
05-
06
10:
00
信息来源:
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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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嘉兴市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25〕1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主要依据 3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包含了城乡居民增收促进、消费能力保障支持等8方面30项重点工作。3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实施居民增收、扩大大宗消费等7大行动29项工作。对照国家、省方案,结合嘉兴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特点 一是注重系统整合。《实施方案》总体框架紧密衔接国家、省实施方案,内容上在国家、省任务基础上,重点考虑了我市市政府工作报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消费品以旧换新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 二是注重本地特色。《实施方案》包括100条具体措施。具体为:1.对照省29项任务,承接省任务25项,出台88条具体举措,并对其中53条进行优化创新。如在举办体育赛事中,提出“持续推动赛事经济,加快嘉兴时尚体育中心大型体育综合体等项目建设”等;如在激活演艺经济中,提出“鼓励海宁等地积极招引知名演出经纪机构落户”等。2.根据嘉兴实际,新增12条特色举措,涉及古镇经济、银发经济、会展经济等3项任务,如“发放中国古镇看嘉兴住宿消费券”“举办‘互联网之光’博览会、乌镇健康大会等系列展会赛秀”等。 三是注重措施有感。突出目标量化,其中38条举措涉及量化目标,如在培育银发经济中提出“推进全社会适老化改造投入不少于5300万元”、在创新文旅融合中提出“开通城际低空载人航线4条以上”。突出政策协同联动,通过《实施方案》,推动营业性演出、入境游、微短剧等产业政策制定出台,落实住房交易税费优惠等。突出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实事,如提出“针对大型体育赛事、营业性演出等探索推出凭‘高铁票’享景区优惠等政策”“支持桐乡等地探索在文化旅游、商贸消费等领域发放婚庆、托幼消费券”等,确保能对号入座、看得懂、用得好。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促进居民增收、推进居民减负、扩大大宗消费、增强消费活力、提升消费品质、优化消费环境、完善保障机制等7大领域28项任务100条具体举措。具体见下表: (一)促进居民增收 | 一是保障就业稳定 | 1.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万人以上; | 2.培育500家“以技提薪”制造业先行企业; | 3.开展“禾国企同行”集中统一招聘行动; | 4.推进“安薪在嘉”欠薪治理体系建设。 | 二是鼓励投资创业 | 5.支持重点人群创业; | 6.落实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 三是加强技能培训 | 7.推动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达到35%; | 8.精准赋能大国工匠培育对象,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10万人次以上。 | 四是增加居民收入 | 9.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 10.增加金融产品供给; | 11.实施乡村运营“双百双十”行动; | 12.打造农业新业态,年内新增盘活闲置农房2500宗以上。 | (二)推进居民减负 | 一是加大生育保障 | 1.发放孕产补助、育儿津贴、医保参保补助; | 2.加强儿科服务供给; | 3.探索发放婚庆、托幼消费券; | 4.推动嘉善县做好普惠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工作。 | 二是推广优学优教 | 5.为持有居住证的农民工随迁子女100%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 | 6.新增公办普通高中新生学位1600个; | 7.将托班招生纳入幼儿园招生计划; | 8.围绕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产业领域开展针对性培训教育。 | 三是优化医疗保障 | 9.免费开展全市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为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为适龄女生免费接种二价HPV疫苗; | 10.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标准。 | (三)扩大大宗消费 | 一是改善住房消费 | 1.深入实施“好房子”、立体生态住宅试点; | 2.鼓励各地用足、用好“房票”政策; | 3.推动落实缴存人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住房交易税费优惠政策; | 4.支持农村自建房翻新、翻建; | 5.积极争取专项债用于土地储备、收回收购闲置房地产用地、片区开发等。 | 二是便利汽车消费 | 6.落实汽车以旧换新政策; | 7.探索组建二手车交易结算中心; | 8.新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1700个以上; | 9.深化“嘉警·抵押快办”集成改革。 | 三是推动以旧换新 | 10.制定《嘉兴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 11.家电补贴扩围至24类以上; | 12.家居换新增加普通成品家居品类; | 13.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予以补贴; | 14.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数码产品予以补贴; | 15.个人消费者装修和厨卫等特定物品和材料予以补贴; | 16.适老产品予以补贴。 | 四是加快设备更新 | 17.支持住宅老旧电梯、物流、文旅、安防等设备更新; | 18.完成15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700台、报废老旧营运船舶80艘以上,新增更新新能源公交车60辆; | 19.加大融资租赁支持设备更新。 | (四)增强消费活力 | 一是提升生活服务 | 1.持续培育省级智慧商圈,举办促消费活动200场以上; | 2.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20个以上。 | 二是举办体育赛事 | 3.举办国际体育赛事不少于2场,国家级体育赛事20场以上,市县联动赛事100场。 | 三是激活演艺经济 | 4.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不少于 100 场; | 5.制定出台营业性演出奖补政策; | 6.支持社会力量组建交响乐团等专业文艺团体; | 7.鼓励海宁等地积极招引知名演出经纪机构落户; | 8.推进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审核“一件事”办理。 | 四是做优古镇经济 | 9.实施“中国古镇看嘉兴”品牌塑造与传播三年行动计划,支持乌镇培育世界级旅游度假区; | 10.实施“中国古镇看嘉兴”全球影响力计划,承办好第六届长三角一体化古镇发展大会; | 11.发放“中国古镇看嘉兴”住宿消费券。 | 五是培育银发经济 | 12.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 13.扩大适老产品供给; | 14.策划推出老年人精品旅游线路; | 15.拓展老年旅游保险业务品类; | 16.办理60周岁以上老人“爱心卡”累计达30万张以上; | 17.规范老年保健品市场。 | 六是创新文旅融合 | 18.发布“城乡融合看嘉兴”文旅精品线10条; | 19.推进一批低空旅游项目,开通城际低空载人航线4条以上; | 20.推出各类文化旅游套餐; | 21探索凭“高铁票”享景区优惠政策; | 22.推动首批3个开放式服务区建设。 | (五)提升消费品质 | 一是壮大新型消费 | 1.新增产业直播相关企业100家,培育“绿色直播间”30个; | 2.加快推动老字号焕发新活力; | 3.制定微短剧产业发展政策; | 4.对引进高能级首店给予相应资金奖励。 | 二是焕新市集活力 | 5.打造2-3个具有全省示范引领作用的共富市集; | 6.持续办好“一起来嘉游·月河缤纷夜”文旅夜市; | 7.打造嘉兴市特色小吃美食市集; | 8.持续开展工厂店促消费活动; | 9.启动特色消费街区建设。 | 三是发展会展经济 | 10.办好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 | 11.举办“互联网之光”博览会等系列展会赛秀750场以上; | 12.举办农博会、婚庆展、车展、家装展等大型重点展会10场以上。 | 四是倡导健康消费 | 13.发展“商业+医疗”融合业态; | 14.优化医保支付服务,将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使用范围从本人及直系亲属扩大至近亲属。 | (六)优化消费环境 | 一是推进消费设施建设 | 1.加快文旅、商贸领域消费基础设施建设; | 2.累计开通5G基站2.5万个; | 3.完善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 4.加快建设南湖区无人机测试场等低空基础设施项目; | 5.推进嘉兴港进境四个指定监管场地投入使用。 | 二是鼓励休假和疗休养 | 6.加大带薪休假力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 | 7.大力支持年休假应休尽休,推广夫妻共享育儿假; | 8.鼓励各级工会组织加大一线职工疗休养活动力度; | 9.开展异地职工疗休养互动活动。 | 三是推动入境消费 | 10.试点开展外国人出入境身份信息核验; | 11.实现境外银行卡受理、移动支付等支付服务覆盖90%以上五星级饭店和重点文旅场景; | 12.开展入境旅游定制化宣传推广; | 13.建设南湖机场境外来宾综合服务中心。 | 四是赋能放心消费 | 14.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 | 15.创新建立不正当牟利投诉举报处置机制,开展预付卡市场专项整治。 | (七)完善支持政策 | 一是减少消费限制 | 1.支持有条件的景区、博物馆等场所逐步延长开放时间; | 2.加大对商业外摆、户外消费等的支持力度; | 3.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开放1万个“错时共享”车位; | 4.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性检查。 | 二是强化政策保障 | 5.开展市级层面现行消费领域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 | 6.按要求开展服务零售统计监测工作。 |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 | 7.各有关部门强化协同配合,加大政策创新支持力度; | 8.各县(市、区)因地制宜采取切实举措,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
四、时间节点 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均为2025年全年实施有效。 五、适用范围 嘉兴市范围。 六、文件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严加友 联系电话:0573-8252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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